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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禁止大树古树移植进城的通知(全绿字(2009)8号)

媒体:中国园林网  作者:全国绿化委员会
专业号:中森国际 2018/3/9 14:21:11

关于禁止大树古树移植进城的通知

 

全绿字(2009)8号

 

  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绿化委员会、林业厅(局): 

    近年来,一些地方为追求城市快速绿化效果,大量移植大树古树进城,不仅造成树木原生地森林资源和自然生态、景观的破坏,而且由于移植过程强度修枝、切冠,加之养护跟不上,移植成活率低,对森林资源保护和城乡绿化事业发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统筹城乡绿化建设,保护珍贵野生树种资源及自然生态环境,促进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事业健康发展,现就禁止大树古树移植进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

    一、加强宣传教育,进一步促进全社会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观。各级绿化委员会、林业主管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保护森林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,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,从思想源头抓起,积极做好禁止大树古树移植进城的宣传教育工作。要通过报刊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、移动通信以及板报、标语等形式重点宣传移植大树古树的危害。要通过宣传,讲清挖掘大树,异地栽植,违背树木生长的自然规律、改变树木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、不利于树木生长、破坏原生生态的道理。要宣传从山上或农村移植树木到城里搞绿化,是一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,不仅不增加森林碳汇,而且还破坏森林资源,极不利于巩固多年的林业建设成果。要宣传移植大树成本费用很高,不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。要大力宣传树木学、生态学、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知识,弘扬生态道德,大兴爱护树木新风尚,增强全社会爱护树木、保护森林的自觉意识。 

    二、大力发展苗木基地,保障城市绿化需要。要积极发展本地育苗基地,定向培育适合城市造林绿化的乡土、珍贵、优质苗木,为城市增绿提供充足的苗木资源。大苗处于生长发育的旺盛期,在园林城市、森林城市、生态城市等重点绿化工程建设中使用,可以起到加快城市绿化、美化的作用。各地要做好苗木生产规划,调整不合理的苗木生产结构。苗木生产要与保护生物多样性相结合,重视培养乡土树种苗木,并在良种繁育上下功夫,努力培育珍贵树种和速生苗木。同时,要做好农村家庭苗圃的技术指导,注重苗木生产与城市绿化有机衔接,积极引导城市绿化采用适生大苗,以大苗栽植替代大树移植。 

    三、规范树木采挖管理,切实保护和发展好森林资源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《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树木采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林资发[2003]41号)精神,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坚决遏制大树进城之风。对古树名木、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录的树木、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内的树木、天然林木、防护林、风景林、母树林以及名胜古迹、革命纪念地、其他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树木等,禁止移植。对确因基本建设征占用林地或道路拓宽、旧城改造等特殊情况,需要移植树木的,需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,报林业等有审批权的部门审批后方可移植,并妥善保护管理。移植要讲究科学,确保成活。 
 

    全国绿化委员会 国家林业局 

    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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